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一、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题及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只有三名正式党员的支部,必须全部到会,逐个讨论和表决。
二、入党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简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三、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对其进行培养教育情况,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四、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人党申请人的审查的情况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五、与会党员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尤其是对其与党员标准的主要差距认真分析。讨论中,可向申请人、介绍人和支部其他人员提问,有关人员应给予负责的答复。
六、入党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尤其是对自己的主要缺点和与党员标准差距分析的认识。
七、大会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表决时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为通过,表决时不应轻易弃权。
八、若讨论中发现新的问题或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考察、分析后再开支部大会表决。
九、支部书记总结。
十、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写入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则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否则,由支部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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