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广西局党组经过深入思考,提出了“坚持一个主题,围绕一条主线、提升两个能力、抓好两个突破、突出六项重点”的2011年“11226”总体工作思路,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围绕促进广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提升执法把关和服务发展两个能力,抓好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大质检文化建设两个突破,突出疫病疫情防控、深化中国—东盟质检合作、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加强质量和风险分析、实施科技兴检和人才强检战略、完善基层保障体系等六项重点工作,努力打造西部强局,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按此思路,广西检验检疫系统2011年的工作要点如下:
一、扎扎实实抓质量,力争广西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1. 推动“质量兴桂”战略实施。与南宁市等地方政府建立协作机制,推动总局与自治区政府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相关工作的落实。继续完善与质监、商务、海关、卫生、农业、科技、林业、水产畜牧兽医等职能部门的合作机制,推动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形成质量提升的合力,共同促进“质量兴桂”战略的实施。(责任部门:法综处、办公室、卫检处、动植检处、食品安全处、检验监管处、认证处、各分支机构)
2. 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责任体系。继续免费为企业举办各类培训班,深入企业宣讲检验检疫政策法规,引导企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工业品和食品生产企业的分类管理,推动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示范区建设;严格全过程质量监管,监督企业严把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质量关,监督企业持续满足获证条件,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或进口国家地区要求组织生产,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实行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质量信用奖惩制度,尤其要重视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联合质监部门推动各级政府开展质量奖励工作,把质量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责任部门:法综处、动植检处、食品安全处、检验监管处、认证处、各分支机构)
3. 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全面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突出进出口乳制品监管的重点,加强对乳制品、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和使用乳制品、含乳食品为原辅料的食品和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监管;加强对出口种植养殖备案基地和备案企业的监督管理,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广西边境互市贸易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业务管理系统,规范广西边贸进出口食品特别是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加强口岸调研和监督检查,规范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确保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部门:食品安全处、各分支机构)
4. 严格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调整和完善检验监管模式,加强对出口工业品企业分类管理,加强涉外工业园区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研究,确保监管有效;修订完善相应的检验技术规范,重点做好防城港核电工程进口设备检验和钦州保税港区整车进口的检验监管工作准备;加大强制性认证产品和法检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力度,积极做好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监管条件商品的检验监管工作;加强对高能耗、高风险出口商品的检验把关,严格查验进口商品的能效标识;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力度,科学确定监督抽查产品种类,增加战略性资源、重点和敏感等重点产品的抽查频次,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废物原料和出口丝类产品、玩具、烟花爆竹等进出口重点和敏感商品的检验监管,防止不合格商品进出国门;统筹调配和发挥全区系统检验监管专家队伍的作用,全面提升检验监管整体水平。(责任部门:检验监管处、各分支机构)
5. 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发挥认证认可在质量监管中的作用。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层级化的监管体系,制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细则、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特殊用途进口产品的工作程序等认证工作规范,提高认证监管的有效性;落实分支机构监管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改变重检验轻管理的局面,使获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持续有效,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加大出口食品企业对国外推荐注册力度,积极帮助出口食品企业、出口商品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使更多的广西优势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加强认证认可信息化建设,切实发挥网站工作平台作用,实现“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监管”,提升服务水平;与质监部门建立联合开展认证执法的工作机制。(责任部门;认证处、各分支机构)
6. 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认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一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围绕食品、化妆品、强制性认证产品和大宗出口商品等重点产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监管,加强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的查验和管理,打击假冒检验检疫证书和非法进出口行为;加快推进质检系统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和应用。(责任部门:执法稽查室、动植检处、食品安全处、检验监管处、认证处、各分支机构)
二、尽心尽责保安全,在严防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出国门上取得新的成效。
7. 加强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把风险分析作为保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措施和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完善口岸传染病、动植物疫情和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评估、风险交流机制,完成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针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加大对出口水果、罐头、水产品、玩具、木衣架、实验猴,进口大豆、水果、木薯产品、水产品、矿产品、危险化学品、废物原料、成套设备等敏感、高风险、大宗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力度,及时掌握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状况和潜在苗头性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向总局提出周边国家关注的食品农产品准入品种,协助总局做好风险分析和进境检验检疫条件的确定,充分利用检验检疫措施配合国家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的宏观调控。(责任部门:卫检处、动植检处、食品安全处、检验监管处、认证处、各分支机构)
8. 建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广西局每季度召开质量状况分析会,定期向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各分支机构也要定期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向广西局和地方政府提交分析报告。充分运用质量分析结果,增强进出口产品质量把关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部门:法综处、动植检处、食品安全处、检验监管处、各分支机构)
9. 加强口岸卫生检疫。大力推进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对列入第一批验收的口岸,针对预验收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争取早日通过总局验收。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抓好柳州、贵港、北海机场、龙邦口岸等列入第二批验收口岸的核心能力建设,力争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开展创建陆路国际卫生口岸工作,探索发展和维持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口岸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3+4”口岸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模式,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境内外多部门相互配合的联防联控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以“一案三制一库”为主要内容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反恐应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口岸反恐检验检疫环节工作职责,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加强口岸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监督,开展口岸医学媒介生物防控,开展“卫生处理质量安全月”活动,建立口岸卫生屏障;以健康检查、预防接种、实验室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落实为重点,抓好保健中心质量安全管理,发挥保健中心支撑作用。(责任部门:卫检处、各分支机构)
10. 加强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重点抓好进口动物、粮谷、饲料、种苗、水果等敏感、高风险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推行进出境木质包装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制订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注册登记管理规范,进一步推动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动建立边境疫情防控联合督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边贸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加强口岸检疫除害处理设施建设;严格出入境人员携带物品和邮寄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不断提高疫病疫情发现率和有毒有害物质检出率,严防疫病疫情传入传出。(责任部门:动植检处、各分支机构)
11. 深化自贸区框架下中国与东盟质检合作交流。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三次中国—东盟国家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积极争取总局和自治区的支持,推动以下工作落实:一是推动建设跨境动植物疫病防控监测站。依托在边境地区设立的东兴局、凭祥局、水口局、龙邦局,争取与越南对应的市、县共同建设跨境动植物疫病防控监测站。二是推动建设跨境疫情预警信息系统。包括中国—东盟重大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信息系统、预警通报系统以及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技术信息系统。建立风险分析与预警专家组,负责中国—东盟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分析与预警发布工作;建立中国—东盟跨境疫情跟踪、监管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三是建立跨境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越南广宁、谅山、高平三省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部门的技术合作。包括联合开展跨境病媒生物的监测;开展广西中越边境地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工作,推动建立中越边境动物疫病防控免疫带;组织技术人员对边境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免疫接种、实验室检验技术等进行培训与指导;继续与越南开展检疫性实蝇监测合作,争取把越南国境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的认证认可多边和双边国际互认。四是配合总局加强中国—东盟质检人才培训与交流。争取总局和地方支持在北海建立中国—东盟质检合作技术检测中心,为中国与东盟质检人才培训与交流工作服务。(责任部门:10+1办、卫检处、动植检处、检验处、认证处、相关分支机构)
三、尽心尽力促发展,在服务广西外向型经济发展上作出新的贡献。
12. 服务北部湾经济区、桂西资源富集区和西江经济带建设。把握区情,主动站位,主动作为,加强调研,提前介入,超前服务,推出检验检疫监管服务举措,特别是对区域内的特殊监管区、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工业园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发挥技术优势,探索调整和优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有效办法、途径,为进口大型仪器设备和产品出口做好监管服务。(法综处、动植检处、食品安全处、检验监管处、相关分支机构)
13. 服务外贸转变发展方式。继续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开展质量宣传和免费培训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出口农产品、纺织品的减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实施名牌战略,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管理,培育我国自有品牌、出口品牌特别是国际知名品牌,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促进外贸转变发展方式。(责任部门:法综处、动植检处、食品安全处、检验监管处、认证处、各分支机构)
14.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广西出口企业的影响调查和研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培训宣贯,帮助企业提高应对能力,有效规避出口风险。针对广西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国外采取的措施,加强研究与指导,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责任部门:10+1办、动植检处、食品安全处、检验监管处、认证处、各分支机构)
15. 促进对外贸易通关便利化。进一步扩大出口企业绿色通道、直通放行范围,为优秀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对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宣传,强化对产地证申领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原产地签证质量和效率;围绕广西电子口岸“大通关、大物流、大商贸、大口岸”统一平台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发挥凭祥友谊关、防城港电子口岸的功能作用,推进“一站式”通关服务;加强对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北海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监管区的通关管理模式研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快捷方便的通关新机制新模式,促进保税物流体系蓬勃发展;对边贸进出口货物实行申报制度和分类管理,应用CIQ2000辅助系统进行业务对接,促进边境地区繁荣发展;落实中国—东盟自贸区战略,与越南相关机构建立证书核查机制,促进两国商品贸易健康发展。(责任部门:法综处、各分支机构)
16. 服务好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第三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继续完善把关服务举措,加强与总局相关司局和自治区博览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举全局之力服务好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第三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促进广西构建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大平台、大桥梁。(责任部门:10+1办、南宁办事处、技术中心、办公室、相关分支机构)
四、千方百计强质检,在打造西部强局上迈出新的步伐。
(一)大力加强“科技质检”建设
17. 加强实验室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检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基本要求》,做好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的贯彻落实和达标工作;大力推进以国家重点实验室为龙头,区域中心实验室为支撑,综合实验室(含现场实验室)为基础的实验室体系建设,使实验室布局合理,覆盖有效。总结推广已通过总局核查验收的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经验,对照总局的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灵长类实验动物检测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石油化工产品重点检测实验室(钦州)、农产品安全检测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生丝及其制品检测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以及陶瓷检测重点实验室(玉林)等5家在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步伐;继续争取总局将已申报的热带病检测、林化产品检测和热带亚热带水果检疫等3个实验室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加强区域中心实验室、常规实验室(含现场实验室)建设,推动特色鲜明、保障有力的服务检验检疫一线执法的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满足一线执法部门履职把关的需要。(责任部门:科技处、技术中心、相关分支机构)
18.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使用好高层次人才;继续抓好学科带头人和检验检疫技术专业组建设,发挥其示范作用,带动科技人才队伍的成长;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技术素质,为技术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完善技能培训机制,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和手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加大农残检测、食品安全检测方面的培训力度,以适应自贸区大物流趋势下进出境农产品的检测把关需要。(责任部门:科技处、人事处)
19. 加强科研制标工作。围绕边境疫情疫病防控、食品安全防范、进出口商品检验以及支持地方特色经济、支柱产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方面做好科研立项工作,争取省部级科研或国家标准制标项目;加强与院校、科研单位的横向联合,开展技术应用基础研究,重点解决关键性、基础性和实用性技术问题,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加强科研制标的督促落实,提高科研制标工作完成率;争取地方政府对检验检疫科技工作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将广西检验检疫科技工作纳入地方科技工作大局。(责任部门:科技处、各分支机构)
20. 推进技术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包括技术机构运转、科技人员管理、检测仪器设备使用、科研项目管理、科技经费管理、科研绩效考评等方面的科技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技术机构改革,在确保完成法检任务的前提下,大力拓展社会委托业务,配套相应的人事、财务制度,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大做强事业单位。(责任部门: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技术中心、保健中心)
21. 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金质工程”建设要求,加强信息化基础管理,进一步提升检验检疫监管和综合管理能力。加紧建设《检验检疫业务动态分析及统计评估系统》,提高业务分析能力;建设《广西边境贸易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边境贸易管理;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区域和服务器区域安全防护,加强内网的安全防护和全局信息系统监控力度,提高系统运维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推广实施电子监管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扩大企业及口岸视频监控点及电子监管企业范围;继续配合做好广西电子口岸建设,配合完善钦州保税港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凭祥综合保税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广西局内、外网站的建设管理和OA系统的推广应用。(责任部门:法综处、办公室)
(二)大力加强“法治质检”建设
22. 规范内部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局建设“法治质检”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行为,做到有为必有据、有为必有序、有为必有责、有为必有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公信力。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加大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修订完善广西局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检验检疫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法制制度建设,健全行政处罚听证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减少和有效应对涉及检验检疫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开展全系统检验检疫业务工作质量检查,建立执法稽查情况通报制度,加大执法稽查督查督办力度。(责任部门:法综处、执法稽查室、卫检处、动植检处、食品安全处、检验监管处、认证处、分支机构)
23. 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提高财务管理和经费保障能力,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继续深化公务卡改革,将改革推进到二级、三级预算单位;进一步做好津补贴规范工作;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狠抓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每月公布系统各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执行进度达到时序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做到“规范、精细、准确、真实”,提升理财工作质量;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做到系统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全覆盖,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责任部门:财务处、监审室)
24.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及监督网络。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抓住责任、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住正确行使权力的关键和防止谋取非法利益这个重点,继续深化对廉政敏感岗位的监督,促进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责任部门:监审室、广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分支机构)
(三)大力加强“和谐质检”建设
25. 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为重点加强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以质取胜、创先争优”工作,落实“五个好”和“五个带头”,切实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推进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继续开展“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提高共建双方党建工作水平。(责任部门:机关党办)
26. 加强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务晋升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按照干部层级管理原则,将科级干部管理权限下放给设党组的分支机构,将事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聘用管理权限下放给直属事业单位,并由人事处加强对分支机构和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总局做好广西局“三定”方案的审批工作,推动整合南宁检验检疫机构和防城港局升格工作,做好总局新批机构的筹建和干部配备工作;抓好广西局教育培训电子平台建设;做好新进人员招录工作,确保进人质量;积极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岗位业务技能和综合业务素质;认真落实总局提出的“一转变五加强”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单位监管,努力建设一支与监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监管队伍,大力提高基层执法把关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人事处)
27. 加强机关行政后勤保障服务和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加大内部事务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服务意识,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加强政务信息宣传工作,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确保信息安全,防范负面新闻炒作;落实广西局办公楼修缮项目和桂林局保健中心改造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与南宁市政府协调落实双方有关检验检疫机构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议;认真抓好东兴局综合实验楼项目建设并开展全系统办公实验用房综合调研,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对现有房产进行整合利用,使全系统基层局的硬件设施和工作水平与履职要求相适应、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基建办、桂林局、东兴局)
28. 深入推进大质检文化建设。切实抓好大质检文化建设方案各项工作落实,加强与自治区质监局的合作,认真落实两局合作备忘录,探索建立更多富有成效的大质检文化建设机制,着力增强内外部的和谐,进一步推进队伍融合、资源整合、工作联合,加快形成合心、合力、合作的局面。进一步丰富文明创建的内容和载体,推动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文明创建活动贯穿到检验检疫工作各个环节,不断巩固和提升文明创建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