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广西检验检疫局结合实际,制订了《广西检验检疫系统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于9月11日印发全系统贯彻执行。专项整治方案提出了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和措施要求。 总体目标:到今年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等100%退货或销毁;备案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对各口岸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各口岸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空港口岸航空配餐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其他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 主要任务:围绕进出口食品安全、进出口高风险农产品质量、进出口高风险敏感产品质量、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质量、口岸食品安全5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自8月下旬至12月底。 措施要求: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二要举全系统之力,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三要健全工作机制,务求专项整治成效;四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五要加强宣传报道,形成强势舆论氛围;六要细化职责分工,严格责任追究;七要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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