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8月下旬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广西检验检疫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和总局的统一部署,抓住工作重点,采取内部执法稽查和外部专项整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治与服务相结合,以3个100%为重点开展5个方面专项整治,通过近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对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对出口种养基地、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100%清查和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3个100%目标已经完成。全区进出口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产品质量的监管水平和能力都在逐步增强,全区进出口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在稳步提高。 在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一是对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进行100%退货或销毁。今年广西检验检疫局联合海关缉私局对30多批370多吨非法进口的肉类进行销毁,其中自8月下旬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联合海关缉私局销毁了非法进口肉类52吨。二是对出口食品原料基地进行了100%清查。对96家出口水产品、 5家茶叶、 17家蔬菜、 18家蜂蜜备案基地进行了清查,清查率100%,其中取消备案资格9家。三是对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进行了100%清查。共对196家出口卫生注册登记企业进行了清查,清查率100%,其中暂停报检7家,取消注册登记48家;四是对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从9月1日起经广西检验检疫局检验的食品1888批,加贴标志94万枚。广西口岸出口食品查验率也达到了100%。五是全面实施出口食品使用添加剂备案和监督管理。对113种食品添加剂进行了备案管理,检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出口罐头生产企业44家。 进出口高风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面:一是做好出口水果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工作。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获注册登记的出口水果果园1家,包装厂4家。二是重点抓好边境地区进出口高风险农产品的整治工作。将边贸进出口农产品特别是水果作为进出口高风险农产品的专项整治重点,加强边贸进境水果、农产品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查验,对二氧化硫超标的进口龙眼干、荔枝干作退货处理。在凭祥专门召开了边贸进出口水果检验检疫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出口水果产地检验检疫、口岸查验,进出口水果检验检疫溯源制度。 进出口高风险敏感产品专项整治方面:一是对出口质量许可证企业进行了清查。对2家出口玩具、25家危包、8家打火机的出口质量许可证企业进行了清查,清查率100%,取消许可2家。二是按总局的检验监管要求对2家小家电、1家灯具进行了清查,对出口小家电和出口节日灯严格按“出口产品型式试验+出口批次的抽批检验+工厂质量体系监督”模式进行检验监管,严格执行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等规定。三是强化对玩具企业的管理。通过对2家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全面检查,注销了1家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加强了对外包玩具加工企业的管理;建立了“首件安全项目检测+产品监督+日常生产过程监督管理”的检验监管模式;对玩具油漆等敏感原料实施了备案制度。三是对进口废物和出口烟花爆竹等高风险敏感产品进行了清理。对进口废物及旧机电产品的重点口岸梧州的检验监管过程进行了检查,对71家烟花爆竹出口企业进行了清理。 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专项整治方面:在加强边贸进出口高风险产品的检验把关的同时, 针对边贸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对边贸进出口水果、船舶检验检疫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草拟了《关于规范广西边境贸易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规范广西边贸船舶检验检疫管理的建议》等四个规范管理意见和建议。对高风险的农产品水果,正协调地方政府,学习借鉴深圳做法,在出口量最大的凭祥口岸建立配送中心,加强对边贸出口水果的监管。 口岸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以南宁、桂林等2个空港口岸和北海、钦州、防城港等3个海港口岸为重点区域,以国际航空配餐和外轮供应企业为重点对象,在全区口岸部署开展了口岸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口岸食品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清理。检查口岸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42家,对其中无证经营的11家限其停业整改,查处率100%。对无合格健康证明的5位从业人员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二是对口岸食品经营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原料、调味品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未发现有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推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制订了《广西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管理要求》,全区口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6家,100%建立了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四是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前26家企业中已有24家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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