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出口食品的安全和卫生质量,规定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简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或者登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及有关规定,取得卫生注册证书或者卫生登记证书后,方可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办理国外卫生注册的,必须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取得卫生注册证书或者卫生登记证书后,依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由其向国家认监委申请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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