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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加勒比地区部分国家登革热传入我国的警示通报

2010-08-11 13:06:00

 

质检卫函〔2010〕83号

 

关于防止加勒比地区部分国家登革热传入我国的警示通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期牙买加等加勒比地区部分国家爆发严重登革热疫情,今年以来该地区登革热病例已达4000例,其中多米尼加、特立尼达、多巴哥、伯利兹有死亡病例报告。为防止疫情传入我国,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及《卫生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实施细则》,现发布警示通报如下:

一、各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出入境人员,尤其是对来自上述加勒比国家和地区人员的体温监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对主动申报或现场发现有发热、头痛以及面、颈、胸部潮红(“三红征”)等症状的人员,要认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快速检测,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二、对入境人员中发现的登革热疑似病人,要及时移交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同时通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并做好后续追踪和上报工作。

三、对直接来自上述加勒比国家和地区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要严格进行卫生检疫查验和灭蚊处理,对非直接来自上述加勒比国家和地区的,但发现有蚊虫的,要立即进行灭蚊处理。

四、加强口岸卫生监督工作,密切关注蚊媒密度指数变化,采取有效措施防蚊灭蚊,清除蚊虫孳生场所,防止蚊虫传播疾病。

五、对前往上述加勒比国家和地区的人员,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应向其提供有关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出境人员的防病意识,防止感染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

六、 登革热是由登革病毒引起、经伊蚊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潜伏期2~15天,起病急骤,高热,头痛,全身肌肉、骨骼及关节痛,乏力,面、颈、胸部潮红(三红征),结膜充血,部分患者可有皮疹、出血倾向和淋巴结肿大,并可以出现消化道症状。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为主要传染源,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主要是防蚊灭蚊。

本警示通告自下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

 

                          年八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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