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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和应对

2008-10-16 05:42:00

2001年美国的“炭疽邮件”事件、2003年蔓延全球的非典型肺炎(SARS)事件有力的说明,检验检疫系统对此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如何的处置和应对,是对保障出入境人员和国境口岸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国境口岸正常的社会秩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定义和分类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中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出入境人员和国境口岸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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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鼠疫、霍乱、黄热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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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丙类传染病较大规模的暴发、流行或多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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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罕见的或者国家已宣布消除的传染病等疫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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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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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临床表现相似的但致病原因不明且有蔓延趋势或可能蔓延趋势的群体性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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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人数10人以上或者中毒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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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国境口岸的。 

 
应对 突发公关卫生事件的应对是指为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建立的一套机制,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日常建设部分,包括了建立应急指挥体系、做好应急准备、建立应急报告制度。

 
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是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检验检疫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的一系列紧急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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