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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推荐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桂林腐竹”通过初审且进入公告阶段

2009-10-30 09:30:00

 

 

2009年第90号

 

关于受理武安小米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河南、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四川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了武安小米等19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初审机构

产品名称

地方政府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方政府界定保护范围的建议文件

标准或技术规范

17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桂林腐竹

广西省桂林市永福县、临桂县、阳朔县、龙胜县、灵川县、荔浦县、平乐县、恭城县、兴安县、全州县、资源县、灌阳县12个县现辖行政区域

广西省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确定桂林腐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市政函〔2007〕106号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标准:GXCIQ93-2008《桂林腐竹》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其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备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    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2157

传    真:(010)82260315

E-mail: Peixy@aqsiq.gov.cn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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