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钦州检验检疫局对一批来自印度尼西亚的铁矿检验时发现该批铁矿不合格。
该批铁矿由“XIN DA”轮运至钦州港,重量24455吨、货值176.1万美元,发货人为SNL MINING.PTY.LTD,收货人为广西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经检验该批铁矿的铁含量为55.03%,与合同约定值铁含量不小于60%严重不符。钦州检验检疫局及时出具品质检验证书供收货人索赔,涉及索赔金额约15万美元。
经查,在广西口岸多次检出以上该发货人卖给中国的印度尼西亚铁矿不符合合同要求,建议各口岸对此发货人提供产自印度尼西亚的铁矿应加强检验监管。
此外,钦州检验检疫局日前还检验发现一批进口菲律宾铬矿不符合合同要求。该批散装铬矿为大连某公司从菲律宾进口,国外发货人为MITORI TADING AND CONSTEUCTION SUPPLY,重量2009吨、货值28.1万美元。经钦州检验检疫局检验,该批菲律宾铬矿为原矿,粒度极不均匀,最大粒度达到40厘米,铬矿中三氧化二铬含量为24.37%、与合同约定值34%(±1)的要求严重不符,矿石中铁、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氧化镁含量也与合同要求不符。
针对铬矿石品质波动大的特点,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强来自菲律宾铬矿的检验监管,告知收货人做好装运前品质检验工作,要求矿石粒度应不大于100毫米,以便于检验检疫人员按技术规范检验和维护贸易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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