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11日,应广西检验检疫局邀请,越南卫生部卫生预防与环保局、越南广宁省、谅山省卫生厅、国际卫生检疫中心等一行7人到广西南宁,与广西检验检疫局举行国境卫生检疫业务交流会,就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口岸防控工作、双方联合开展医学媒介监测等工作进行了研讨。
此次业务交流是根据2007年8月双方签署的广西检验检疫局和越南广宁、谅山、高平省卫生厅会谈纪要,关于双方轮值每年组织一次卫生检疫相关研讨会的约定,中越双方介绍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就医学媒介生物联合监测、中越边境口岸鼠传疾病联合监测方案进行了讨论,达成了共识。
业务交流会前,广西检验检疫局局长黄涛会见了越南代表团一行,越南代表团参观了广西检验检疫局电子监管视频监控中心、图片展示室、荣誉室、保健中心、技术中心等,对广西检验检疫局的业务管理、实验室检测技术和先进设备大加赞赏。
两国边境卫生检疫协议促进双方合作交流
广西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张祖昌在会上讲话。张副局长说,多年来,特别是2006年10月中国—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论坛达成《南宁共识》和200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边境卫生检疫协议》签订以来,广西检验检疫局和越南广宁、谅山、高平三省的卫生检疫机构在依法加强对入出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行李等的卫生检疫和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合作,促进了双方卫生检疫工作的开展,防止了传染病的传入传出,特别是今年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暴发以来,双方口岸卫生检疫人员依照有关协议,履行职责,把好国门,保护了两国人民身体健康。
近年来,广西检验检疫局贯彻执行中越两国《边境卫生检疫协议》,取得明显成效。该局重视抓好口岸疫病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口岸检疫查验工作规范,加强对入出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等的卫生检疫;积极推动与越南卫生检疫机构合作机制的建立。广西中越边境各口岸分支机构主动与越方卫生检疫机构进行业务会谈、互通疫情信息、共同采取口岸卫生检疫措施等方面已经形成良好的合作趋势;进一步完善了与本国卫生、海关、边检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已基本建立了中方口岸疫情疫病防控体系。
同时,建立和完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2003年以来,广西检验检疫局认真总结口岸防控SARS、禽流感等的成功经验,着手建立了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能顺利开展。此外,加强卫生检疫实验室建设,把卫生检疫实验室建设作为建立口岸疫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体系的基础工作来抓,在广西检验检疫局和各口岸分支机构建设了相应的卫生检疫实验室,建立了国家级鼠类检测重点实验室和医学媒介生物监测区域性实验室,建设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为出入境人员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服务。
张副局长说,近年来,中越双方贯彻执行两国《边境卫生检疫协议》,促进双方的交流与合作。两国边境地区的卫生检疫机构在认真履行好各自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的同时,加强联系,定期或不定期会晤、磋商,互相通报疫情,共谋对策,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加强了合作,增进了友谊。如2007年5月在中国东兴—越南芒街口岸成功举行了两国首次边境陆路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联合演练;2008年12月在越南谅山举行了“中国凭祥—越南谅山边境流行疾病预防研讨会”,并举行了禽流感防控桌面演练,以及今年甲流防控工作中的密切合作等。
为贯彻落实两国《边境卫生检疫协议》,双方不断加强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使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等的卫生检疫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卫生检疫队伍不断壮大,素质明显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卫生检疫事业的全面发展。
通过两国《边境卫生检疫协议》的贯彻落实,有效地防止疫情传播,保护了两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在中越边境地区疫情疫病复杂、多发的条件下,双方在口岸疫情疫病防范工作中合作,措施得力,初步形成了有效的联合防控机制。经受了SARS、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疫情的严峻考验,有效地防止疫病疫情的传播,促进双边旅游业和边境贸易的健康发展。
积极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会上,越南广宁省卫生厅副厅长阮氏连介绍了越方口岸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情况,2009年5月31日,越南卫生部宣布了越南首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越方采取措施,加强口岸防控,严防疫情从中越陆路和海上通道传入传出。
广西检验检疫局卫检处处长谢廷合介绍了广西局科学应对,高效把关,积极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自今年全球暴发甲型H1N1流感疫情以来,广西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全力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工作。
广西检验检疫局抓好组织保障,确保指挥机制高效运转。第一时间成立了由黄涛局长挂帅的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紧急启动《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迅速制定口岸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方案,细化防控工作流程,规定疫情排查原则,制定紧急处置措施。建立了领导带班、24小时值守、疫情零报告、督查等多项制度。
抓好人员保障,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从各部门抽调20多人,从社会临时招聘120多人,支援一线疫情防控工作,满足口岸检疫排查岗位需要。
抓好措施保障,确保口岸疫情有效防控。加强对入境人员的现场检疫查验工作。全面启用《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在口岸通道增设关卡,加强对入境旅客健康申明卡的核查。加强对入境旅客的体温监测和医学巡查,对发热病例全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检查,对不能排除染疫嫌疑的转送指定医就诊。加强对运输工具、货物及携带物的监管。加强对入境交通工具的检疫查验和卫生处理工作,对来自甲型H1N1流感流行国家和地区的入境交通工具、飞机廊桥等重点区域实施消毒处理。实行与海关X光机“一机两屏”查验模式,加强对来自甲型H1N1流感流行地区的货物、邮寄物及旅客携带物的检疫查验工作。
抓好物资保障,确保防控措施有效实施。争取到总局2500万元防控经费,全部更新红外体温检测设备,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配备移动摄像、记录和存储设备,使检疫查验的所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都实行了视频监控和录像。购买防护服、口罩、手套、防护眼镜、消毒药等防控物品分发各口岸单位。
抓好协作保障,确保联防联控发挥效能。广西检验检疫局履行口岸组牵头部门的职责,召开12个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定口岸组工作方案,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与卫生、边检、海关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协作机制。向自治区政府提出9项联防联控的建议并得到采纳,使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口岸防控工作。向自治区政府请示协调解决边民通道无检验检疫人员看管的问题,促使政府临时关闭了8个边民通道,10个边民通道由地方政府配设备并派人员开展防控工作,使防控工作不留死角。边境口岸各局同越南对方的检疫站加强合作,双方指定专人定期通报疫情,重点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体温监测,发现出境的发热旅客是本国公民,积极劝阻其不出境;是非本国公民的,第一时间将情况通知对方,以便及时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据统计,截至2009年12月13日,广西各口岸共累计查验入境人员199.3万多人次,发现入境发热或有急性呼吸道症状者396例,其中239例移交地方卫生部门处置,13例被确认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64例经现场医学排查排除患甲型H1N1流感嫌疑;93例根据中越双边协议移交越方处置。广西检验检疫局口岸防控工作得到了越方的高度评价。
中越签订下一步合作会谈纪要
会上,中越双方就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医学媒介生物和中越边境口岸鼠传疾病联合监测方案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会谈纪要。
关于传染病疫情通报形式。双方决定,当发生重大或新发传染病疫情时,在得到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或越南卫生部确认并公布的基础上,双方应随时相互通报疫情信息和已经采取的防控措施。在正常情况下,双方原则上每3个月相互通报1次疫情信息,双边口岸卫生检疫机构原则上每2个月会晤交流有关情况1次。
双方决定在各方面加强合作。双方加强对从中国广西和越南高平省陆路口岸的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卫生检疫管理,按规定签发有关卫生检疫证书;加强在陆路卫生检疫的合作,加强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全面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的义务;加强对经边境陆路互市通道的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卫生检疫监管;双方共同制定边境口岸地区蚊媒传染病、鼠传传染病、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规划,并予以实施。发生具有公共卫生危害的传染病疫情时,双方按照各自上级指令,密切配合,实施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入传出;双方加强积极开展卫生检疫业务交流,在业务管理、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等检验检疫监管领域进行经验交流。根据需要,双方联合举办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培训,以提高卫生检疫人员技术水平。双方轮值每年组织一次有关卫生检疫业务研讨会。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如期建成,随着人流、物流、信息流大量增加,给口岸传染病防控带来新的挑战,中越检验检疫加强交流与合作将给双边卫生检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广西检验检疫局局长黄涛(右)会见越南代表团

业务交流会会场

越南代表团参观广西检验检疫局电子监管视频监控中心

越方参观广西检验检疫局实物标本室和展览室

越方参观广西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和技术中心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