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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名称:进境动植物源性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备案。
性质: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的对象
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性食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动物源性食品指肉类及其产品(含脏器)、水产品、鲜蛋、鲜奶、食用明胶、可食用骨蹄角及其产品、动物源性中药材、特殊营养食品如燕窝等,动物源性化妆品原料;植物源性食品指各种杂豆、杂粮、茄科类蔬菜等具有疫情疫病传播风险的食品。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七条、第十四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三九十条);
(三)《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总局2002年第26号令);
(四)《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总局2004年第49号公告);
(五)《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总局2002年31号令)。
四、行政审批数量
根据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生产、加工、存放能力核定数量。
五、行政审批条件
(一)受理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根据申请种类提供相关的随附单证。
(二)许可条件
1.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关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2. 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3. 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有关双边检疫协定(包括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六、申请材料目录
(一)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备案应提供:
1. 书面申请报告;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进口企业);
5. 生产、加工、存放场所平面图及相关照片。
6. 企业的兽医卫生防疫领导小组及职责。
7. 企业建立卫生质量体系,制定包括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原料和成品入出库管理制度和加工卫生管理等制度的质量保证手册。
(二)进境植物源性食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备案)的应提供:
1. 书面申请;
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基地或及生产、加工、存放场所平面图及相关照片;
4. 生产、加工工艺流程;
5. 企业植物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植保员学历或职称证书、植保员职责;
6. 病虫害防治措施及相关记录表格;
7. 污水、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措施等。
七、申请书式样
进境水产品存储库备案申请见附件1,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加工使用单位备案申请书见附件2,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注册申请书见附件3。
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进境肉类指定加工使用单位备案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其它的由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批准。
九、行政审批程序
(一)申请
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不同产品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见提交材料目录)。
(二)受理
申请单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申请材料的受理。
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履行受理申请程序,审核随附单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申请的,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将初审意见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处。
(三)考核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处接到申请材料后,组成2-3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组,按照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备案)考核的条件和要求,对申请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结束后,填写相关的考核意见报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处。
(四)审核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处接到提交的考核意见材料后,主管岗位2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报处领导审核。
(五)批准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规定,对申请材料、现场考核结果,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相应证书,需要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按规定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不予许可的,出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
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诺办结时限为从受理到批准14个工作日。需对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及检疫场进行考核的时间另计,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
行政审批流程图详见附件4。
十二、行政审批收费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发改价格〔2003〕2357号),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储场点考核收取申请考核及证书费500 元,其它不收费。
十二、行政审批定期检验
再次办理审批时,审核其上一次审批的《检疫许可证》的使用、核销情况。
附件:
1. 进境水产品存储库备案申请表
2. 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加工使用单位备案申请书
3. 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注册申请书
4. 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工作流程图
附件1:
进境水产品存储库检验检疫备案
申请书
申请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
填报说明
一、 本表一式三份,要求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清楚工整。
二、 “申请单位”指存储库所属单位;“存储库名称”指“某某公司(单位)仓库或冷库”。
三、 “存储库类别”指是属仓库还是冷库,仓库一般只用于存储干、咸产品等,而冷库存储冰冻产品。
四、 “存储能力”指仓库或冷库一次能存储的最大容量。
五、 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内大“√”。根据实际,可以同时选择多项。
六、 “提供附件材料名称”是指企业办理申请时需提供的如下材料:
(1) 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进口企业);
(4) 存储库平面图及照片(大门、仓储、仓储外环境等);
(5) 存储库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6) 进境水产品存储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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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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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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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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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或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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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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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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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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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或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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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国营□集体□私营□合资□独资□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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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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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各部门设置 |
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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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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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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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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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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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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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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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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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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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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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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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或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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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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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库
概括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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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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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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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库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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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货物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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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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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库岗位设置 |
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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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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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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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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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由 检 验 检 疫 部 门 填 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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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储
库
考
核
情
况 |
周围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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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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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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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疫制度(卫生质量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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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疫
设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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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管理
人员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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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出入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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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库管理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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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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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意见 |
考核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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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检验检疫局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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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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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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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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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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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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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加工使用单位
备案申请书
申请形式 □初次申请 □换证复查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电 话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印制
申 请 须 知
一、要求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填写,文字工整、清楚。
二、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内打“√”。根据实际情况,可
以同时选择多项。
三、申请备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如实填写,申请书一式3份。
四、需随申请书附以下资料:
(一) 单位质量保证手册;
(二) 冷库卫生质量体系文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厂区平面示意图及彩色照片(包括厂/仓区大门、仓储/生产车间全貌、主要生产设施、更衣、消毒、污水及废料处理设施等);
(五)加工流程图;
(六)兽医人员的资质材料。
以上资料一式2份,全部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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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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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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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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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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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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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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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别 |
□国营 □集体 □私营 □合资 □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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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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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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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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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
管理人员 |
兽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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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领导小组人员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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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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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声明:本单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境肉类指定加工使用单位备案,保证申报资料内容真实,并严格遵守检验检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自愿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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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货物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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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车间 |
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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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能力(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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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库 |
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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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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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质量保证手册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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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卫生质量手册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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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温度自动记录装置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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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废料处理设施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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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提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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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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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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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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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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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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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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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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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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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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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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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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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组
考
核
意
见 |
书面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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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核意见:
评审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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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局
审
核
意
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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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局
审
批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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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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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
注册申请书
申请形式 □初次申请 □换证复查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电 话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印制
申 请 须 知
一、要求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填写,文字工整、清楚。
二、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内打“√”。根据实际情况,可
以同时选择多项。
三、申请备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如实填写,申请书一式3份。
四、需随申请书附以下资料:
(一)冷库质量保证手册;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示意图及彩色照片(包括厂/仓区大门、仓储/生产车间全貌、主要生产设施、污水及废料处理设施等);
(四)兽医人员的资质材料。
以上资料一式2份,全部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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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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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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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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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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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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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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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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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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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别 |
□国营 □集体 □私营 □合资 □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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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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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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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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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领导小组人员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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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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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单
位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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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注册,保证申报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愿支付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本企业评审、检查和监督管理等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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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从业资格和守法及信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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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人从业资格和守法及信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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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进口肉类品种和输出国家 |
肉类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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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出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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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储存冷库能力 |
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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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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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管理负责人
姓名 |
总负责人 |
生产负责人 |
质量管理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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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卫生质量手册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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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自动记录装置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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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废料处理设施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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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提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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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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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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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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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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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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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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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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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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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组
考
核
意
见 |
书面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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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核意见:
评审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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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局
审
核
意
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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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局
审
批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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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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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备案行政审批流程图
(承办单位: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处)

备注:1、进境动物源性食品不需经第4、5步过程。
2、进境肉类产品定点加工单位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安全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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