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地点及面积
南宁市桃源路80号大院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办公室内配有部份空调和办公家具(空调和家具的多少及好坏不影响到租赁的价格)。
二、竞标时间及地点
2009年7月28日上午9时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滨湖路38号)三楼306号会议室开标。欲竞标者请于2009年7月28日前到十五楼1505房报名。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5590221。
三、竞标起步价
每月每平方米24元起。
四、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签订三年,到期后如原租户续租,则年租金按10%递增,续签期仍为三年。
五、押金
投标者投标时需交3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押金,竞标结果公布后不中标将押金退回,中标者如不承租铺面的押金不退回,不交押金的不能参加竞标,中标者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退回押金。
六、竞标方式
竞标时投标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竞标处登记,并将密封好的投标书交给主持者。竞标当场开标宣布结果,以最高价格为中标。
七、说明
1、招租的办公室不得转租。
2、如果中标者不承租,由第二名替补,第二名不愿意承租的将重新招标。
3、如果出现多个相同的最高价格,当场采取再次报价办法决定中标者。
4、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交二个月租金额作为押金,同时交三个月的租金。
5、中标签订租赁合同后我局即将办公室交付中标方,中标方需对办公室进行维修、改造等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我局无关。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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